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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案例解析】秋冬水位低 谨防船搁浅

    谨防搁浅

    当前正值秋冬季节,长江干线水位呈现整体下降态势。随着水位下降,浅滩、水上整治建筑物等逐步显现,水势流态复杂。船舶如存在超吃水航行、船员操作不当、关键设备故障等问题,易发生搁浅事故。根据统计,2016-2019年秋冬季节,长江干线发生的各类水上交通事故中,仅搁浅事故就占比25%。

    案例一


    2019年11月14日1350时许,“苏华航XX”轮由太仓开往常熟,因不熟悉航路,欲经长江白茆沙北水道B#8浮附近水域横越进入白茆沙南水道时,搁浅在白茆沙水上整治建筑物丁坝上。经过拖轮3个小时救助,才成功脱浅。

    案例二


    2019年12月6日2340时许,“安航机XX”轮装载800吨水泥由上海开往常熟,在进入白茆河口时发生搁浅。

    案例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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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年4月8日1505时许,“豫信货XX”轮由太仓浏河口开往南通,因机器故障与驾驶员误操作于浏河口搁浅,船体几乎全部露出水面,脱浅难度很大,经过海事部门及其他社会救助力量2天2夜的努力,才将该轮脱出搁浅区域。

    reas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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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超航道维护水深,富裕水深不足。

    船舶对拟经航段的航道维护水深、富裕水深规定等航行安全信息了解不够,没有根据相关要求准确核算装载吃水,甚至仅按照船舶载运能力进行装载,导致船舶实际吃水超过航道维护水深,或者不满足富裕水深相关要求,进而导致事故发生。

    2.安全意识不足,履职不到位。

    部分船员对水位下降可能带来的航道条件、水势流态等变化缺乏关注,对水位下降后航道外航行可能带来的搁浅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,没有根据船舶实际吃水核算富裕水深,没有针对拟经航段复杂水情制定安全航法,盲目通过相关水域;部分船员对浓雾、大风等恶劣气况的影响估计不足,存在侥幸心理,盲目航行或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,最终引发事故;部分船员没有认真落实开航前检查职责,对助航、舵系等关键性设备检查不够,导致设备隐患没有及时排除,船舶“带病”航行。

    3.安全管理不到位。

    部分船公司对航道维护水深、水位及天气变化等信息收集不及时,对所属船舶安全提示不够;部分船公司对所属船舶驾驶、助航、机舱等关键设备配备及维护力度不足,没有依照船检规范为船舶配备合格的助航设备,没有有效组织对所属船舶开展设备检查与保养;部分船公司对驾驶人员的操作技能培养不够,对船舶营运航段的通航环境特点、船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缺乏教育和训练;部分船公司仅考虑经济利益,对航道维护尺度、船舶富裕水深等有关规定置若罔闻,安排船舶超吃水装载。


    船公司

    (1)强化制度规范。加强法治思维,严格遵守船舶吃水、富裕水深等相关规定,为所属船舶安排合理的载运货物,避免船舶因超吃水航行引发事故;加强跟踪检查,督促所属船员落实航次会议、隐患排查等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船舶航行状态远程跟踪,及时提醒和纠正船员不安全行为。

    (2)强化岸基保障。加强船舶隐患排查治理,及时更换损坏的舵系、助航等关键设备,按船检要求配备相应设备,确保各类设备正常可用;加强船员培训,重点针对驾驶人员航行知识、应急操作、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教育和训练,降低不当或冒险操作引发事故的概率;加强信息提示,及时收集并传递恶劣气况、水位变化、航路调整等相关安全信息,督促船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。


    船舶(船员)

        (1)提前收集拟经航段的天气、水位、航路等有关安全信息,根据有关信息核算船舶吃水、制定船舶航法,做到心中有数;开航前加强船舶助航、舵系等关键设备检查保养,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。

        (2)航行期间,认真落实船舶航路规则及值班制度,按照拟定的航法谨慎驾驶,避免冒险航行导致事故发生;如遭遇浓雾等突发恶劣天气,应尽快选择安全水域停泊待航,同时做好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及避碰信号显示工作,恢复航行时要遵守海事部门相关要求,避免盲目抢航引发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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